新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党委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创建于1955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厅级),主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农业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开展农业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及科技服务等工作,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科研发展部、计划财务部、科技合作交流部、科技成果转化部、科研保障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部9个党政管理机构和作物研究所、棉花研究所、果蔬研究所、生物育种实验室、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装备研究所、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研究所、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乌鲁木齐综合试验站、吐鲁番试验站、海南三亚育种站14个科研机构。全院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7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4名,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38名,自治区优秀专家51人次。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33人,自治区现代农业(含林果)产业技术体系106人。建有国家级平台50个、自治区级平台26个,拥有实验室1.22万平方米、科研用地1.5万亩。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科研创新、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2月14日(含)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三、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与院所学科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引进对象及福利待遇
(一)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根据引进人才的业绩成果,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聘期内给予160-20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70%用于科研),享受研究员(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工资待遇(18万元/年<含五险两金>)。组建科研团队,配备科研助手。提供一套60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周转房。具有高级职称的,按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无职称的,内聘研究员,工作满一年后,按相关职称评审条件申报相应职称。
优先推荐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其中,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领军人才再给予5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300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二)优秀人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根据引进人才的业绩成果,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聘期内给予60-15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70%用于科研),享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工资待遇(13万元/年<含五险两金>)。提供一套60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周转房。具有高级职称的,按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无职称的,内聘副研究员,工作满一年后,按相关职称评审条件申报相应职称。
优先推荐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其中,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青年博士每人再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90万元研究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5年全年有效。
2.有意向者按照要求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单位+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xjnkygkzp@163.com。
3.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
引进单位组织专家面谈和试工,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者,单位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单位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提交院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人员将在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1-4539710。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
(二)联系电话:0991-4502037(宋老师、帕老师)
(三)邮箱:xjnkygkzp@163.com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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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2025年2月14日
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急需人才
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喀什地区急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喀人才〔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优化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占地面积1168亩,已建成投用16.2万㎡。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教育部备案,上海市对口援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举办与管理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教学部及电子信息、机械电气、土木工程、汽车工程、健康护理5个系。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急需人才引进工作中2025年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涉及学历、学位条件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并提供所在学校证明(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急需人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具体计划数和专业需求详见《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急需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2)
四、组织领导
本次急需人才引进工作由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地区教育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五、引进方法及程序
此次急需人才引进程序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急需人才引进信息
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gh_e4820defb80f)发布公告信息,公布引进岗位、资格条件及引进程序和要求。公告信息发布时间:2025年2月10日。
(二)网上报名
报名自2025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kashi.xxwb.zfoline.net )按照报名系统网页提示,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应聘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及学历要求的岗位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需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后续环节发现证件、材料不实,填报信息虚假等情况而导致取消资格,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要求: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学院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地区教育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2月10日至3月5日,并于3月6日在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gh_e4820defb80f)统一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以考察教学技能(试讲)为主,即采取“试讲(10分钟)50%+面谈(5分钟)50%”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按照报考专业从高等职业教育通用教材中自行选择。
对于尚未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应聘人员由考官现场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工作人员
面试考官组成:面试考官由喀什地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每组考官由至少7-9名专家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副考官6-8名。
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4.面试方法与步骤
(1)通知面试人员:
学院提前5天通知面试人员,所有面试人员须于指定时间,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于大厅确认身份参加面试,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设备放至大厅存放箱(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候考抽签:
学院设候考室,工作人员指导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依次抽取面试顺序号,根据抽取的面试顺序号,工作人员引导面试人员按组别至候考室候考。
(3)面试成绩确认:
考生面试结束后进入休息室等待。待本考场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进入考场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入围线下试工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
(五)试工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入围试工人选需于学院指定的时间前往学院组织人事处报道,参加线下15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期间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并按照《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支付报酬,试工结束当天由主考官宣布成绩,设定试工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工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入编资格(取消入编资格人员由学院按照火车票硬卧标准报销往返路费)。试工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按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急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
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gh_e4820defb80f)发布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急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七)考察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报名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入围试工人员需填写《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
(八)公示
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急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gh_e4820defb80f)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后,按规定与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1.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人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本次急需人才引进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急需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3.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人才考试信息均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或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gh_e4820defb80f)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各环节造成取消资格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相关事项
1.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急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指定、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本《公告》由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急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5.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浦东大道38号。
政策咨询电话:0998-6618866(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
监督举报电话: 0998-2537992(仅接受投诉举报,不接受考试报名政策咨询)。
附件:
1.应届毕业生证明
2.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急需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
3.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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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2月10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笔试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4452个岗位569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2月18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以此类推。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以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聘的岗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可视同为自治区户籍。
“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专项岗位,应聘人员须为在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月18日10:30—2月26日18:30
缴费时间:2月19日10:30—2月27日10:3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
(二)笔试时间(笔试各科目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月29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部分岗位有体能测试要求)、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凡岗位有设置三级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已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2.相关费用
本次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
40元,合计8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原件,可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等手续。
3.考点设置
为方便全国各地应聘人员报考我区招聘岗位,本次考试除了在全疆14个地州市设置考点外,同时在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青海省西宁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湖北省武汉市5个城市设置考点,应聘人员可以按方便、就近就地原则自行选择1个考点城市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试科目和类别
考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五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含2个子类,分别为小学教师类和中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含6个子类,分别为公共卫生管理类、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和药剂类。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表》(附件1)。
2.考试要求
笔试具体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附件3)。
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试卷命制
笔试试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4.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5.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后续会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自主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须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各地各部门发布的公告,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招聘后续环节工作,由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格审查
1.参加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按照《岗位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入闱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划定最低分数线的或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应当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不得以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为由不予通过审查。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2023年至2025年毕业生均可报考,无需提供未就业证明。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部门(单位)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原因。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面试
面试考官一般应当在5人以上,其中外部邀请考官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1.综合管理类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其余岗位总成绩计算
具有较强专业技术含量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操作技能强技术复杂程度高的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30%+面试成绩×70%;一般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和一般性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具体比例设置情况详见《岗位表》附件1)。
面试具体方式由面试组织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
五、信息发布
本次事业单位分类考试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发布。
网络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发布。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分别在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发布。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招聘公告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七、报考咨询
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可在岗位表中查询(系统技术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附件4)。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或反映:
政策咨询电话:0991—12333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5年版)
4.系统技术咨询和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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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2月17日
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24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部委省共建的医学高等学府,前身为新疆医学院,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之一。学校秉承“好学、力行、笃医、创新”的校训,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医疗服务三条主线,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师资队伍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和医疗服务能力,融入国家战略,服务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建成西部一流辐射中亚的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培养体系,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学科入选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建设序列。开设29个本科专业,其中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专任教师1737人,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8人、教学能手15人。5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7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21年至今,学校各类科研项目2975项,获得经费10.29亿元。
学校所辖8所直属附属医院,2024年4月,自治区设立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隶属新疆医科大学管理。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以满足疑难危重疾病救治和新疆、周边国家特高发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疆医疗系统主力军优势,形成了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疗资源集群,为“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8.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高级职称。
三、引进对象
1.学科领军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2.学科带头人。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思路,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3.学科拔尖人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学者,能够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
4.学科骨干。年龄不超过45岁,在国内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能够带领团队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5.青年杰出人才。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的学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
6.青年优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的青年学者。
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1.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安家费和科研经费。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学术骨干及以上层次人才、英才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薪酬。
2.引进人才到校后视条件聘为研究生导师,在博士后招聘、研究生招收等方面予以倾斜。
3.积极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根据人才实际需求予以配套支持。
4.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团队建设、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
五、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考核及试讲、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博士引进采取绿色通道报名,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下载并填写《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1)。
3.将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jmursc@163.com)。
4.我们将在收到邮件3日内予以回复。欢迎有入职意向的高层次人才来校考察,如最终入职,凭正规报销凭证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用。
(二)考核
1.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及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40分,试讲6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试工(含试工考核)。考生在所报考学院进行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试工属于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3.学术水平答辩及层次认定。学术水平答辩及层次认定环节主要考量引进人员的学术及科研能力,此项不进行评分,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层次认定的依据。
4.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含试工考核)×30%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将在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提前公布体检相关事项。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开展,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五)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引才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已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关职称的,经审核认定且符合学校要求的,予以聘用。
六、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邮政编码:830017)
(二)联系电话
0991-2110072(任老师)
(三)电子邮箱
xjmursc@163.com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2110029
八、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2.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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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
2025年2月17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自治区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自治区青藏科考研究中心)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拟聘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信息详见《自治区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年龄及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kjt.xinjiang.gov.cn)等发布引才公告、公布引才岗位、资格条件及引进程序。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6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写《自治区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与相关印证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一并打包成压缩文件,以“岗位+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793385857@qq.com)。考生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进行报考(附件3),因个人理解有误、提交信息虚假、提交信息有误或提交信息缺失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及学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自行查询打印);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在校(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
考生须保证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未按时完整准确提交的,报名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7日,由自治区科技厅根据考生提交信息和相关印证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关注预留邮箱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核。考核以“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需按通知的考核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核。对疆外考生进疆交通费用给予补助。
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的评定按测评要素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体检在自治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标准,结合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聘职位有关要求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5.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6.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7.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自治区科技厅将按照招聘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要求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科技厅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路科学一街353号210办公室(邮政编码:830011),李智,0991—3838026。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自治区科技厅机关纪委监督,监督电话:0991-3838558。
六、其他事项
1.引才全过程中有关公告、公示等事项,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进行发布,自治区科技厅无电话或短信单独告知义务。
2.引进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公告。
3.引进人员务必提供准确无误、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科技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自治区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2.自治区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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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喀什大学党委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位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中巴经济走廊起点、南疆城市群区域中心—喀什市,是祖国最西部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23个教学单位,1个教育博士学位授权建设点;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和工学6大学科门类;7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11大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在校生3.5万人。拥有高台、新泉、东城3个校区,占地面积4050亩,形成了“一校三区”的办学格局。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道德高尚,身心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治学严谨,能满足岗位工作的需要;
(四)具有博士学位。优秀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优秀教授和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特殊人才和学科带头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引进对象
(一)特殊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优秀团队。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三)优秀教授(其他正高级人员)。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标志性成果,服务区域能力强,成果突出,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等。
(四)学术骨干。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博士学位,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五)优秀博士。具有博士学位,潜心学术、勇于创新,具有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工作经历,取得代表性研究成果。根据五年内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分为六个层次。
四、岗位和专业需求
引进高层次人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具体计划数和专业需求详见《喀什大学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需求一览表》(见附件1)。
五、引进待遇
1.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进修学习等待遇。
2.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层次和服务年限,享受安家费、住房补助、生活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
3. 优秀博士正式入职后享受两年校内副高职称教师绩效(专业技术岗七级),符合职称评审条件者可参评高一级职称评审。
4.支持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根据业绩情况可申报学校领军岗、重点岗及其他岗位,每月享受专项津贴。
5.服务期为3年和5年的,学校免费提供一套精装修住房,配套基本生活设施。
6.妥善解决教师周转房、配偶工作、科研平台事宜及子女入学等。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
2.有意向者按照要求提交《喀什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见附件2)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专业所属学院邮箱,并按照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与报名学院联系。
3.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
学校组织专家面谈和试讲,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者,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喀什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喀什大学组织(人事)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喀什大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喀什大学,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信息发布
喀什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喀什大学官方网(https://www.ksu.edu.cn)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5年全年有效。
八、纪律与监督
引才工作全程接受喀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8-2899055。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市学府大道380号喀什大学新泉校区组织(人事)部
(二)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张老师 0998-2890340
附:1.喀什大学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需求一览表
2.喀什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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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二医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第二医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34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第二医学院是一所以医学类为主,理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被誉为共和国石油长子、中国石油工业西圣地的新疆克拉玛依市。
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有基础医学楼、临床教学楼、口腔护理楼、中医药学楼、体育馆、动物中心等24栋单体建筑,建筑面积达24万平方米。学校环境优美雅致,建筑风格现代前卫,硬件设施条件一流。现有专业实验室150间,其中科研实验室17间。图书馆纸质图书43.28万余册,生均纸质图书77.78册,学位论文349万余篇,电子图书10.18万册,电子期刊1.4万余种。
学校目前共有教职工368人,银龄专家33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二级教授4人。学校共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智能医学工程等14个本科专业。现有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基础医学教学实验中心和药学教学实验中心获“2023年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建设中心”。
学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兵团总医院、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等13家医院建立非隶属附属医院关系,学校现有附属疾控中心3家、教学医院13家,实习医院22家,实践(实习)基地11家,产学研基地2家,数智医疗技术产业学院1家。临床教学基地中三级甲等医院36家,国家级住培基地19家、自治区级住培基地12家。
教育部先后批复重庆医科大学、东南大学、四川大学对口支援我校,新疆医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长期对我校开展支援帮扶。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已与上海健康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杭州医学院、扬州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34名,具体详见《新疆第二医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八)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高级职称。
五、人才待遇与政策支持
(一)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给予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二)引进人才分特殊人才、学术带头人及优秀团队、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优秀青年人才等。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优秀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薪酬。
(三)积极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根据人才实际需求予以配套支持。
(四)享受人才公寓一套或入住学校教职工公寓,一人一套。
(五)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位居全国前列的克拉玛依市医保待遇。在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持续成长进步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
(六)学校具有本科办学资质,且具有职称自主评审权,晋升通道畅通。
六、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考核、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新疆第二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将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xjdeyxyrsc@sina.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内有效,招满为止。
3.欢迎有入职意向的高层次人才来校交流考察,如最终入职,凭正规报销凭证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用。
4.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5.咨询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0-7564815
(二)考核
所有岗位均采取考核方式。考核分为: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含试工考核)两个环节。
1.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
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60%,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量引进人员的学术及科研能力占40%),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新疆第二医学院官网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试工(含试工考核)
考生在所报考学院进行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属于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30%。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我校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必要时将到应聘者所在单位或原单位进行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需提供真实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学校研究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第二医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新疆第二医学院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现专业技术职务聘用。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监督电话:0990-7564847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第二医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第二医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2.《新疆第二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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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二医学院
2025年2月24日
新疆和田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新疆和田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分两批公开招聘13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和田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现有16个二级学院,分别分布在3个校区,其中科技路校区有9个二级学院、北京路南校区有4个二级学院、北京路北校区有3个二级学院,计划到2028年建成21个二级学院。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学检验技术6个本科专业,小学道德与法制教育、小学科学教育、中药学等32个专科专业。根据实际,学校确定了统筹实施“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建设,力争5年内全部专业实现本科招生,努力办成涵盖教育学、医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特色鲜明、具有重要影响的地方性、多科性、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公告表(附件1、2、3)。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符合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10月16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0月16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6日(含)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2、3),其他年龄条件依此类推。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授予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前获得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在各类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工作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应聘高层次人才应达到相对应层次认定条件,具体如下:
(1)特殊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席教授、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等。
(2)学科带头人、优秀团队
①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为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近5年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以及同等水平的科研项目,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的人才;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优秀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及其他同等水平的青年优秀人才。
②优秀团队:团队带头人达到学科带头人要求,团队成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3)学术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和普通本科高校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为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任现职以来,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达到类似水平的其他成果3项以上。
(4)博士及博士后
取得博士学位(不含我校在职教师取得博士学位者)或博士后出站,年龄40岁以下,仅限学校重点发展学科所需人才,共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①第一层次(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a.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b.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领域在SCI一区(中科院分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二区(中科院分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在SSCI、C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能够胜任学科或专业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为学校教学、科研所需的优秀人才。获得其他成果的,经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一致的。
②第二层次(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a.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b.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领域至少在二区(中科院分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能够胜任学科或专业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为学校教学、科研所需的优秀人才。获得其他成果的,经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一致的。
③第三层次
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能够胜任学科或专业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为学校教学、科研所需的人才。发明专利等同于一篇核心期刊论文。获得其他成果的,经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一致的。
三、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和田学院官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公开招聘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第二阶段岗位数以第一阶段空余岗位为准,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0日止。(注:具体报名时间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应聘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招聘信息,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严格按照《公告》明确的报名、资格审查时限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且只能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严格对应《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8),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因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英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可自行制作电子版打印)。
(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4)招聘岗位对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进行附件上传;应聘人员在后续阶段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确认。
(三)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25日止;第二阶段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20日止。(注:具体资格审查时间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为准。)
2.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初审资格仅限于阶段性报名结束之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
4.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和田学院官网公布。
5.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
1.考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及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2.笔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 :
第一次考试:
2025 年 3 月 29 日(周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第二次考试:
2025 年 10 月 25 日(周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面试人员,按比例排序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入围面试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和田学院官网发布。面试工作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4.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面试不合格者除外)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1:1进入体检环节。
5.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同,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结果统一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和田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监督和指导。
入围考察的应聘人员填写《考察表》(附件5,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上),于体检结果公示后,14日内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并明确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报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察审核并提出结论意见。入围考察人员可通过指定电子邮箱(781605833@qq.com)提交《考察表》。经考察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提交《考察表》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合格、笔试合格、面试合格、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和田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1.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仅限附件2):正常享受国家规定工资、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人民币8万元,提供2年免费住房(只免房屋租金,其他费用自理)。非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人民币6万元,提供2年免费住房(只免房屋租金,其他费用自理)。
2.高层次人才:参照《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附件7)执行。
五、监督及其他事项
(一)监督
参与招聘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对违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学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03-6733279
(二)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和田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和田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新疆和田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聘用人员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和田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和田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公告表》
2.《新疆和田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公告表》
3.《新疆和田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公告表》
4.新疆和田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5.新疆和田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察表
6.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7.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8.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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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