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280号文件要求,经核准,张敏等137名同志符合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田晓华等32名同志符合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任职时间从2024年9月28日算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实名反映。
考核认定表及证书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11-85203080
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