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中新(加坡)青年实习项目是继中法、中德项目之后开展实施的。2019年10月,中新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青年实习交流计划的协议》。2021年6月3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新加坡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实施青年实习交流计划的谅解备忘录》。
中新青年实习交流计划
1.赴新实习对象
中国参与者应为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的全日制学生和根据《协议》申请签证时毕业未满一年的上述院校毕业生。有资格参与本计划的青年应为中国公民,且此前未参加过本计划。
2.实习期限
最长为六个月
3.中国实习生签订实习合约必须包括条款内容
被录用的中国在校生应与接收单位和所在学校签署实习合约。青年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署实习合约。通商中国将与 接收单位合作,以确保实习合约符合新加坡法律法规规定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根据实习生能力、培训目标或职业目标规定的工作内容;
(2)实习岗位描述;
(3)实习起止日期;
(4)实习生每周最长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总和不得超过最长工作时间;
(5)实习补助金及加班补贴(如需加班)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6)实习生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若有);
(7)覆盖实习期的保险安排;
(8)实习指导人员的职责;
(9)暂停或解除实习的方式;
(10)允许实习生缺勤的条件;
(11)实习生应遵守的接收单位内部规定(尤其应履行尽职义务并遵守保密条款)。
4.中国实习生申请赴新培训就业准证时需准备材料
实习开始前,通商中国将与接收单位合作,通过新加坡人力部门户网站为中国实习生在线提交培训就业准证申请。新加坡人力部将通知接收单位申请结果。若申请获批,接收单位可登录人力部门户网站,打印培训就业准证批准(IPA),并发送给中国实习生。该批准函包含中国实习生进入新加坡的单次入境签证,自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所需材料包括:
(1)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开具的确认书;
(2)实习生的护照;
(3)受教育证明或相应证实材料。若实习生尚未完成学业,可提交其所在院校开具的信函,说明其正在学校就读。
参与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的中国青年
可享受这些项目资助
参与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的中国青年,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资助金。国家承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实习期内的部分生活费和杂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证照费等)。国际旅费支付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使用财政经费购买机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其他资助金总额每月标准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资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除非双边协议另有规定),具体根据实习协议确定。
优先考虑人选
(1)高技能人才;
(2)成功申请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习岗位的人员;
(3)家庭经济困难人员。
中国青年赴外实习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