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开具婚育证明信、婚育调查表盖章流程
一、服务对象
户口为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
二、办理条件
1、档案在我中心,档案迁出时接收档案新单位出具婚育调查表。
2、户口在我中心,户口迁出、去配偶户籍地办理准生证、入职、入党等,需要我中心出具婚育证明信。
三、所需证件及材料
注意事项:根据集体户人员具体婚育情况,提供相应证件材料。
未婚未育未抱养子女者提供如下证件材料:
1、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近几天的未婚未育未抱养子女证明信。
2、身份证、户口页原件。
夫妻双方初婚未育未抱养子女者提供如下证件材料:
1、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一个月之内的婚育状况证明信。
2、夫妻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原件。
夫妻双方初婚已生育一孩者提供如下证件材料:
1、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一个月之内的婚育状况证明信。
2、夫妻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原件。
3、孩子的户口页、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夫妻双方初婚已生育两孩者提供如下证件材料:
1、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一个月之内的婚育状况证明信。
2、夫妻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原件。
3、一孩和二孩的户口页、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再婚未育子女者提供如下证件材料:
1、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一个月之内的婚育状况证明信。
2、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原件。
3、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为民政局留存件的复印件加盖民政局章)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再婚已育一孩者提供如下证件材料:
1、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一个月之内的婚育状况证明信。
2、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原件。
3、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为民政局留存件的复印件加盖民政局章)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4、孩子的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页原件。
四、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
1、持以上材料到省人才中心二楼服务窗口;
2、工作人员为客户开具婚育证明信或在婚育调查表盖章。
五、结果告知方式及时间
材料齐全,现场即时办理。